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282执4566号
申请执行人: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2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25026878XB。
法定代表人:蒋华君,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401室、4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1508191。
法定代表人:刘程宇,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院根据由本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苏0282民初8275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苏0282民初827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长  闫文杞
审判员  朱叶君
审判员  魏 涛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  俞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