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承德泽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德泽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冀0826执保95号
关于***2023年2月7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承德泽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德泽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承德泽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承德泽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公司在承德银行的5015××××0012账户;中国农业银行的5090××××6576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账户可用金额10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38826.02元,冻结期限自2023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8日止。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