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辽0105执518号
申请执行人莱州市明磊石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沈阳煜展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莱州市明磊石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煜展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和解,现申请执行人莱州市明磊石材有限公司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辽0105执51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连波
审判员 刘希和
审判员 崔晓东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 张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