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391执1416号
惠州市大亚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集团公司、
第三人:惠州大亚湾商大实业公司:
关于本院2018年10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惠州市大亚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集团公司、第三人:惠州大亚湾商大实业公司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一案,本院已将本案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执行员 :钟浩龙书记员:曾俊恒
联系电话:075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