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意莎普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意莎普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昌平一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京0114民初1974号
原告:北京意莎普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7号。
法定代表人:马英茹。
被告:北京市昌平一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存。
原告北京意莎普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市昌平一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7日立案,原告北京意莎普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意莎普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尤文静
二〇一九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  金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