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路机械厂有限公司

德州市路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402执保1069号
申请保全人:德州市路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北厂东北街村东首路西。
法定代表人:张玉军。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公路机械厂,住所地:德州市东风路47号。
法定代表人:侯炳才。职务:经理。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因账户已经过期,无法继续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0)鲁1402执保1069号案件无标的物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东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聂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