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顺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顺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0826执恢10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河北顺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北顺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河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承民终字第230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2月27日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经合议庭评议,准予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冀0826执恢10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张建龙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