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591民初2306号之一
原告:山东迈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崇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成华,山东崇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负责人:***,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天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系该单位员工。
原告山东迈博供应链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张 磊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