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0412执保1781号
江苏猴王涂料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猴王涂料有限公司与***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112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11×××16账户,实际冻结金额450.99元,冻结截止2021年10月21日,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62×××38账户,实际冻结金额42.37元,冻结截止2021年10月21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