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0412执保204号
江苏猴王涂料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猴王涂料有限公司与***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213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中国农业银行6228××××7013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02052.38元,冻结截止2022年1月27日,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6217××××9721账户,实际冻结金额37836.76元,冻结截止2022年1月27日,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6217××××1679账户,实际冻结金额0.00元,冻结截止2022年1月27日,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521.80元,冻结截止2022年1月27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