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上民初字第1025号
原告河南亨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
被告浙江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
负责人:**。
原告河南亨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浙江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彭勃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