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黑0108执恢80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哈尔滨市平房区。
法定代表人赵国际,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蔡天兵,男,1970年2月1日生,汉族,住哈尔滨市平房区。
被执行人***,男,1957年2月13日生,汉族,户籍所地在哈尔滨市平房区)2单元301室。
本院依据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2018)黑0108民初188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45,788.00元。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执行申请。本案尚未执行到位标的945,788.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2018)黑0108民初188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恩君
审判员 赵 娜
审判员 张春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李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