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2财保504号
原告:***,男1975年7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北京威远图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北京威远图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保全申请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