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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北京威远图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2财保504号 原告:***,男1975年7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北京威远图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北京威远图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保全申请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