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4民初14954号 原告:***,女,1955年2月12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1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王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