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1081执保271号
靖西市远程混泥土有限公司、广西集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靖西市远程混泥土有限公司与广西集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人靖西市远程混泥土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2年6月21日作出(2022)桂1081民初1682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本裁定书本院已冻结被申请人广西集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开户账号为4500********_1内的银行存款390000.00元。冻结有效期限1年,从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3日。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