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与上海申美广告装璜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2020)沪7101强清97号 申请人:上海申美广告装璜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 2022年11月18日,上海申美广告装璜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未接管到申美公司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经调查亦未发现申美公司名下任何财产,且无人申报债权,故以无法进行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申美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清算组未接管到申美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导致无法清算。清算组提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另行依法要求申美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上海申美广告装璜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