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1021执2302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沈阳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沈阳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4467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68518元,其中,执行费23847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四川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四川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0民终636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周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