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辽0114执恢1049号
沈阳市金华都不锈钢经销处、沈阳世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金华都不锈钢经销处与沈阳世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848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8485元。本院已于2019年5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沈阳市金华都不锈钢经销处。至此,沈阳市金华都不锈钢经销处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辽0114民初1230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王浩,
书记员 :张佳东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