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恒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恒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云2801民初4339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云南恒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云南恒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云南恒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云南恒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2360元,减半收取1180元,由云南恒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王 燕 审判员 曾 龑 审判员 邓 洁
书记员 李改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