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河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与山西银河消防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晋0403执12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山西银河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西银河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
终结(2019)晋0403执1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