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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藏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申请解除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云31执保68号
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骠马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藏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申请解除保全一案,本院(2020)云31民初5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立案执行后实施了以下解除保全措施: 解除对被申请人西藏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乃东区支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346301.10元的冻结。 现本院(2020)云31民初5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冻结的措施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案解除保全完毕,本院依法予以结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