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04执恢1443号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智网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众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智网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众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津0104民初213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本次恢复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2)津0104执恢144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64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