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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智网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04执恢1443号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智网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众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智网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众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津0104民初213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本次恢复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2)津0104执恢144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64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