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诺会展有限公司

浙江嘉诺会展有限公司、浙江海卡飞宏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展览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其他
(2021)浙0102执3869号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申请执行人浙江嘉诺会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海卡飞宏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展览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102民特40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嘉诺会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海卡飞宏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102执3869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