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青01**执1355号
***、甘肃中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甘肃中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西宁市城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北劳人仲案字(2022)第29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确定甘肃中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各项工伤待遇赔偿金50000元。本案执行费650元,共计50650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甘肃中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给付申请人***5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