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展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三门峡周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河南展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河南展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1202民初3068号
原告:三门峡周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三门峡市湖滨区虢翠园小区**楼******。统一信用代码:91411202MA446HWP5U。
法定代表人:周欣,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鹏举,河南康研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河南展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住,住所地:三门峡市虢国路虢都花园**楼****一信用代码:91411200MA40RYBA6T。
法定代表人:杜峰,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河南展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附46。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556102271XU。
法定代表人:牛坤,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三门峡周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展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河南展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9日立案。原告三门峡周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三门峡周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已经达成和解,现原告三门峡周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三门峡周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80元(已减半),由原告三门峡周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郭 路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帅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