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黑0221执保29号
本院在执行***与龙江县中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对被保全人龙江县中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1041********内存款29406.33元予以冻结;本院对保全人***名下位于龙江县××路××楼××层××号房屋予以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对被保全人龙江县中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1041********内存款29406.33元予以冻结;本院对保全人***名下位于龙江县××路××楼××层××号房屋予以查封。
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