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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江苏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江苏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7-16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沭庙民初字第00783号
原告***,居民。
被告江苏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宿迁市东大街凤凰城A区02幢113室。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广毕诉被告江苏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3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钟源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