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枣庄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403执34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1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
被执行人:枣庄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宁波路996号23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3696880877D。
法定代表人:耿家玉,经理。
被执行人:枣庄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西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7242873261。
法定代表人:殷允夷,董事长。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枣庄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枣庄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4民终3617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划拨了两被执行人共计1606272.23元(含诉讼费及执行费)。现本案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诉讼费、执行费亦已交纳。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对该案予以结案。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执行申请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4民终36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