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枣庄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403执34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1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枣庄市薛城区。
被执行人:枣庄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宁波路996号23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3696880877D。
法定代表人:耿家玉,经理。
被执行人:枣庄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西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7242873261。
法定代表人:殷允夷,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枣庄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枣庄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0)鲁0403民初18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上述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之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本案。
在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且已交纳相应的执行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403民初18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