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安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和润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92执保82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安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被保全人吉林省和润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长春市汽车开发区。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安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和润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吉0192民初22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2月3日立案保全,在保全过程中,冻结了吉林省和润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在吉林银行账户内金额********.00元(实际冻结298.13元,冻结期限壹年,冻结日期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6日),冻结了吉林省和润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在交通银行账户内金额********.00元(实际冻结4.45元,冻结期限壹年,冻结日期2023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6日)。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院(2023)吉0192民初229号民事裁定书中的保全事项现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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