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鹤峰县德盛建筑有限公司

***、湖北昌隆建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鄂2825执恢6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4年8月28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湖北昌隆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恩施市施州大道(***畜牧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湖北昌隆建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5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湖北昌隆建筑有限公司已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故本案执行完毕。 承办人:***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