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原告西安高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0116民初13351号之二
本院在审理原告西安高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西安高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西安高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高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