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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24执3287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24民初247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0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新昌县七星街道万兴园林花木场与被执行人施甸县美良园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19000+4295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19000元,执行费1685元,诉讼费261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