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西子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7926昆山西子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昆山华悦置业有限公司、江阴华利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苏0583民初17926号
原告:昆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昆山开发区李箕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576708052L。
法定代表人:郭天朋,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宜群,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姜良倩,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昆山华悦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昆山市千灯镇钢峰新村54号楼4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73750380K。
被告:江阴华利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阴市临港新城利港利康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061887127R。
原告昆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昆山华悦置业有限公司、江阴华利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3日立案。原告昆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昆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张燕华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  徐 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