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海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维勒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793执673号
绵阳市海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维勒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绵阳市海阔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安徽维勒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安徽维勒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3日履行完毕。据此,绵阳市海阔科技有限公司依据(2019)川0703民初5276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债权得到全部实现,本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