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802执1008号
湛江市京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湛江富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湛江市京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湛江富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粤0802民初2061号民事判决书。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已执行到位551667.89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被执行人湛江富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