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云南坐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云0302民初7932号
原告:云南坐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MA6MWYF94U。
住所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委托代理人:袁琼飞、胡茜,云南权仲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5683714021。
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委托代理人:李文婧,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原告云南坐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2年1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后原告云南坐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需要调取新证据另案起诉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云南坐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撤诉理由正当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云南坐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554元,减半收取计4227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已交纳)
审 判 长  张晋铭
人民陪审员  刘敏玲
人民陪审员  崇琼华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书 记 员  雷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