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荣江专业涂装有限公司

云南飞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荣江专业涂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0111执恢633号
云南飞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荣江专业涂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云南飞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荣江专业涂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0111民初6723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共支付金额1163800.00元,支付执行费12538.00元,现申请执行人云南飞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结案。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