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安徽华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安徽华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122执1945号 安徽华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安徽华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 安徽华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安徽华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11民终33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安徽华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安徽华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来安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现本院通知如下: (2021)皖11民终33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