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黔0102民初1872号
原告:**,男,1975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委托代理人:杨芳,贵州富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64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凯里市,现羁押于贵州省黔东南州监狱。
被告:杨小连,女,1964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凯里市。
被告: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护国路68号。
法定代表人:熊秀祥,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贵州大地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护国路68号香格里拉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跃,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邓明松,贵州谋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易弋戈,公司法务。
被告:周睿,男,汉族,1982年5月23日出生,住贵州省凯里市。
委托代理人:陆璐,贵州兄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娇,女,汉族,1984年1月8日出生,住贵州省凯里市。
委托代理人:黄庭、黄丽艳,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曾碧露,女,1988年8月23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黄平县。
原告**诉被告***、杨小连、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大地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周睿、郑娇、曾碧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66132元减半收取33066,由**负担。
审判员  骈冬梅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  杨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