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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中版行知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3执238号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版行知(广州)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中版行知(广州)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津03民初319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4月22日立案受理。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00000元,执行费4400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自被执行人中版行知(广州)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扣划304400元,扣除本案执行费4400元后,已将余款30000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本案已全部履行完毕,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