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胜农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万胜农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五河县小溪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0322执209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万胜农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990号蜀山大厦72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88110776F。
被执行人:五河县小溪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五河县小溪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NA2MUMX8XQ。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五河县人民法院(2021)皖0322民初284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五河县小溪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当事人双方已达成长期和解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皖0322执20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璟玉
审判员  张淑婷
审判员  问志超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戴 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