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东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利辛县东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利辛县教育局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1623执2318号
申请执行人:利辛县东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利辛县阚疃服装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3723322628N。
被执行人:利辛县教育局,住所地:安徽省利辛县港口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皖1623民初5994号
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11月26日向被执行人利辛县教育局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利辛县教育局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利辛县教育局名下所有的皖S×××××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利辛县教育局名下所有的皖S×××××车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顾 峰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石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