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甘0702执7794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9年5月13日出生,系甘肃省临泽县人,住该县,农民,身份证号码62222419********。
被执行人:张掖市耘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金安新村***C段商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626058265G。
委托代理人:***,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张掖市耘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甘0702民初55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已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对(2022)甘0702执7794号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甘0702执7794号案件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袁 玲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