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啄木鸟城市害虫防治有限公司

佛山市啄木鸟城市害虫防治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604执4952号

关于佛山市啄木鸟城市害虫防治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2019)粤0604民初2355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0年3月1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缴交执行款399338元(含执行费5775元),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