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泓源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624执174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7年2月2日出生,满族,无业,住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城厢村5组142号。
被执行人:宽甸满族自治县泓源建筑有限公司。
住所地: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名仕花园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业强,公司总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宽甸满族自治县泓源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申请人已领取案款,本案符合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王石峰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何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