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芙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京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411执565号



**、京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京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69477.4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80590.44元,其中,本金469477.44元,诉讼费4171元,执行费6942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411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