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环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人阳城县环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晋城市金亿米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晋0502执988号
申请执行人:阳城县环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晋城市金亿米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阳城县环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晋城市金亿米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12月4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17)晋0502民初2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XX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