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赛尔世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与安徽赛尔世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苏0412执4672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3年4月2日生,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安徽赛尔世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MWE8F7Q(1-1)。
法定代表人:董双六,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赛尔世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苏0412民初85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秦宏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陆羽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