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世代龙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05执保673号
申请保全人:辽宁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沈阳世代龙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辽宁杭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沈阳世代龙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纠纷一案,财产保全措施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崔超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  :陈彬